关于催促刘密同学返校的公告-J9集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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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催促刘密同学返校的公告

    发布单位: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:2014-05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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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刘密同学无视校规校纪,未经学校批准,擅自离校14天以上,情况如下:

    学 院

    班 级

    学 号

    姓 名

    性 别

    情况说明

    音乐学院

    音乐学2012级1班

    180112008

    刘 密

    该生于2014年4月8日未经批准擅自离校,至今仍未返校

    据《安庆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十九条:“未经批准,离校连续14天以上的,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,可作自动退学处理。”现公告催促刘密同学于2014年5月30日之前返校办理手续,逾期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
    教务处 学生处 音乐学院

    2014年5月15日

    菱湖校区:

   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
    邮编:246011

    龙山校区:

   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
    邮编:2461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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